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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星期四早上

滿心期待的從對面科的姊姊手中拿到了退伍令!!!!

晶晶晶!!閃閃發亮!!

聽說隔天中午就可以離開了~

這張保命符實在太重要的~~證明了替代役變身為死老百姓的轉職徽章

 

結果

結果.......

就在我還開心的坐在位子上考慮,要不要先護備呢?還是回家再護備?

就在我一邊跟科長討論,退伍後有哪些事情要處理阿~

那張退伍令還要分一半,有一半要給機關留存呢!!

就在這時候

對面的姊姊再度出現說:阿那張要拿回來

我遲疑了一下:喔對阿留存的那張要給妳們沒錯

對面的姊姊:退伍令要還回來~那張沒有用

(晴天霹靂)(信樂團MV的閃電畫面)

為什麼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
怎麼可能!!我的確是明天退伍阿!!!!!!!!!!!!!!!!!!

 

 

 

 

結果是

這天內閣總辭

剛好我的退伍令隔天才生效

.........廖了以就這樣背我而去

會不會太巧了~~只差一天阿!!!!!!!!!

對面科長說只要在晚個半天總辭,這張退伍令就還有效

12小時

黃金12小時.........

 

 

 

說好的退伍令呢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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